時間:2013-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不可以突然停藥!”專家表示:因為可能引發癲癇大發作,甚或癲癇重積狀態。對于減藥的速率,藥物之減量必須逐步、緩慢,最為保守的方法是在3至6個月期間減少半顆或一顆,減量期間不宜少于2年。如果病人同時服用多種抗癲癇藥物,一般可以先選擇藥效最少的開始減量,或在一個月至兩個月間,減停半衰期最短的藥物,經觀察一個月后,再開始減停另外一種藥物。而且能預防大發作的藥物,最后才減藥。一般說來,需要兩種抗癲癇藥物的病人,很少能停藥。每次減低劑量后,必須做腦電圖檢查。在完全停用藥物之3至5年內,也應每年做腦電圖檢查。最好在完全停藥后的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和二年時回診。回診追蹤是為了確認是否完全沒有癲癇發作,或是否仍有小發作或預感而需要重新仔細評估。
癲癇病人應配合的事項:
減藥或停藥時,病人必須嚴格做到正常規律的生活,應有充足的睡眠和避免飲酒、熬夜,不宜從事危險性的工作或休閑活動。要依指示規則服藥,若有任何癥狀或發作,應立即回診,不宜自行立即增加藥量。
減藥或停藥時癲癇再發的處置:
若有癲癇再發,一般發生于減藥期間或完全停藥后1至2年內,而絕大部分的再發,都發生于停藥后6個月內。有癲癇再發時,所面臨的問題有兩個:第一,判斷是否因為快速的減藥或停藥,而引起的藥物戒斷發作。此時醫生要仔細問診,確定病人是否遵從減藥或停藥的原則與方法。此種類型的發作,一般表現為全盤強直陣攣發作且屬良性,度過此段時間后,往往不會再發。第二,如果病人確實遵照減停藥的方法緩慢進行,而有癲癇發作再發,則表示需要重新再服藥。
所有再發的病人,均應盡速安排腦電圖檢查,以評估腦部電生理狀況。
癲癇治療終止的難題
減藥或停藥時,最重要的問題是癲癇可能再發,更嚴重的則是引起一連串的發作,甚至癲癇重積狀態。如果突然中斷或快速停藥,發生這些情況的危險性更高。癲癇發作緩解的病人,在減藥及停藥后再發的比率,臨床結果差異很大,范圍自6%到60%,其中兒童再發比率的范圍為12-67%,而一般平均估計的再發比率約為30-40%。病人再發時往往引起心理沖擊,同時也要面對因癲癇再發而發生的意外、可能被吊銷駕照、或失去工作、交友結婚生變等等現實問題。醫生的難題則在:是否要建議停藥、那些人較適合停藥、停藥前要有那些檢查和評估、何時開始停藥、如何終止治療等問題。醫生必須事先評估癲癇再發對病人本身、其家庭和社會的影響,并且告知病人及家人或監護人,好讓他們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