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正常人看見小生命,都會由然生出一種憐愛之心。人各有所好,就算不喜歡小動物也不該用殘忍的手段對待它們。那么那些虐待小動物者為何如此殘忍?其實,與生命本能相對,每個人身上有一種趨向毀滅和侵略的本能沖動。某些兒童虐待小動物一般都是出于這種本能,而這次連踩五只幼狗的男子和殺死流浪貓的大學生都是成年人。理論上,成年人的心智已經健全,能夠用理智控制行為,他們的行為很難再說是本能的沖動了。
在虐待小動物的原因上,這些施虐者也有自己的解釋。北大方面稱是因為貓咬人,當事人一時發慌才將貓摔出。連踩五只幼狗的男子則表示,自己非常討厭貓狗,狗的叫聲太大,擾亂了他正常的生活秩序。旁觀者和網民卻很難接受這些理由。
如此一來就需要探究一下這些施虐者的心理了。復旦一研究生在2005年曾陸續虐待、遺棄、殺死了近二十只小貓,該研究生曾說:“在這段時間中因為一些事情心煩氣躁時,我就忍不住把壓力發泄的對象停留在貓咪身上……有時候會因為貓咪一時的錯誤和不聽話而打它們,然后丟棄它們。程度由輕到重,從開始的僅讓他們受驚讓自己解氣的地步,到打得有些貓已經奄奄一息,而個別甚至幾乎已經沒有生還的可能了。”這一席話或許能讓我們一窺這些施虐者的心態。
從心理防御機制的層面來說,平時我們認為的“正常人”的行為并不一定就是真實的,一些平時非常溫和,看起來老實膽小的人不代表他們沒有攻擊行為和憤怒情緒,只是一直把這一面壓抑著。可是,隱藏在內心深處的暴力傾向一旦在某一環境或者場合中激發,情緒就會完全釋放,發泄行為也變得不可控制。
因此,這些施虐者或許是由于社會、工作、情感等方面帶來的心理壓力,無法通過正常途徑排解。無法對現實中的人進行攻擊,只能轉移目標,向弱小動物宣泄不滿,獲得心理優勢和成就感。
在虐待小動物事件頻發的同時,聲討這種行為的人也很多。聲討者的立場也有差異。有些人是出于保護動物的立場,同情弱者是人們的本能,當看到這種事情的時候,人們會去體會小動物的感受,感覺它的痛苦和掙扎,這也是為什么大多數人都會保護、愛護小動物的原因。還有些人是把動物當作家庭成員看待,當然容不得這種殘忍的事情發生。而另一類人就純粹是出于起哄。
心理因素直接影響著人的行為,在健全的心理面前,施虐者和起哄者都該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