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正確的再婚動機
老人再婚原因或為孤獨冷寂,或為料理生活,或為改善條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況不同,很難評說。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應當是重要條件。馬雅科夫斯基在《愛情》一詩中有一句名言:應當將男人同女人的生活,用一個詞連接起來,那個詞就是''同志''。同志者,志向、理想、感情一致也。當然,對婚后的家務勞動、經濟關系、住房總是也應慎重考慮。但如果單純考慮經濟、住房家務,就有失偏頗,本末倒置了。個別老人為解決子女的結婚用房,不惜犧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與他人結合,更不可取。
2.應考慮與對方在個性,情趣、生活習慣、飲食、愛好是否相投相合
比如,一方喜歡種花養草,一方認為這是把錢往水里擲;一方好動,一方喜靜;一方愛聽京劇,一方愛聽越劇,這就難免在生活中產生矛盾;情趣愛好還牽涉到性格、文化修養,與勞動愛好有關。兩個事業心都很強的人組織了家庭,雙方人品都不錯,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愛好,以及處理日常生活小事的沖突上。
3.應充分考慮對方的經濟條件
家庭生活離不開經濟。老人在擇偶再婚時,不僅要了解對方的經濟收入情況,還要了解對方的經濟收入情況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恩格斯曾說過: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系,從而把今日對選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派生的經濟考慮清楚后,才能普遍實現。現實生活也證實:了解清楚對方的經濟情況,如實地告知自己的經濟情況,是牢固地建立、維系家庭諸關系的基礎之一。
婚姻是一種法律關系,締結這種關系是十分嚴肅的,雙方都應考慮組織家庭的條件是否具備,性格是否協和,經濟能否獨立,愛好是否排斥不融等。注意了這幾點,對日后夫妻生活的和諧融洽,就有了先天的健康基因,婚后的調適也更容易了。
所以,再婚老人決不能草率從事,采取短、平、快的態度。所謂短,就是從彼此結識到一起生活的時間短;平,是互相之間感情平淡;快,就是閃電樣婚姻。這樣草率結婚,一旦婚后無法如愿,或大相徑庭,就只能離婚了結。幸福的家庭是以選擇理想的伴侶為前提的,與其婚后咀嚼不幸的苦果,不如擇偶時慎重,這樣晚年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