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遺產,剪不斷理還亂。老人再婚,財產、遺產問題,成了一個最難逾越的攔路虎。
張大爺、徐婆婆預感到財產、遺產問題是夕陽婚姻的一個嚴峻考驗,于是到公證處做了一個婚前財產公證,兩人約定:夫妻婚前財產各歸各,人生百年之后,仍由各自的子女繼承,如果任一子女虐待再婚老伴兒,則自動失去繼承權。
然而,讓他們想不到的是,雖然考慮周詳,但最終還是淚灑黃昏。“那是一張難以掙破的網,把我們牢牢困在網中央!”慨然長嘆,這張網,不僅僅是世俗觀念的網,更是兒女們不停地向老人攫取的網。
老人苦楚
再婚遭兒女反對
“兒女是自己的心頭肉,財產是自己的養老錢,可是兒女各有想法,按傳統觀念,父母的財產,兒女早已當成是他們自個兒的了。”手里拿著一紙訴狀,高大爺雙眼發紅,眼角濕潤,越說越激動:“我要再婚,那就好像是在他們心頭剜肉!”
老伴兒前年去世,高大爺苦熬著一直沒給兒女們提再婚的事,可是家中的冷清,讓他感到晚年的孤獨。過去,他這個50多平方米的家是全家人最幸福的港灣,兒女們擠住在一起,其樂融融,如今兒女們都有了各自的避風港,他這個地方,兒女們再難“;丶铱纯”。
“老人的苦楚,兒女不懂。”高大爺說,歡樂是兒女們的,孤獨是自個兒的,于是他想到找一個伴兒。高大爺雖然知道兒女要反對,但他仍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對女兒說:“高升橋那邊有一個婆婆,人挺不錯,很賢惠……”哪知,女兒一句話頂了回來:“爸,你都這么大歲數了,有我們養你的老,你還怕什么?”
“養老就只是為我送終嗎?如果養老就是為了送終,我辛辛苦苦養兒養女做什么?”老人認為,兒女反對自己再婚,是盯著自己的那點財產。
老人大病一場,再不提再婚的事,只是從此以后,郁郁寡歡,一下子蒼老了很多。
兒女害怕
再婚多出繼承者
50多歲的李大媽來自農村,子女都有各自的家業,生活得很幸福。一年前,李大媽來到成都,在離休老人王大爺家中當保姆。5年前,王大爺的老伴兒去世了,在李大媽的照料下,老人感到晚年并不孤單,朝夕相處之下,不由萌生感情。去年,兩人瞞著兒女結婚了,共同生活在一套90多平方米的單元房里。
今年初,王大爺病重醫治無效去世了,他的兒女上門將李大媽攆出家門。他們說,這房是自己父親的,理應留給自己,并稱當初李大媽與老人結婚,就是想謀占這套房。不久,李大媽外出買菜,繼子們悄悄到家,將她的衣物扔到樓道里,門鎖也被換掉,李大媽大哭一場,只得回到農村。
依照《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繼承法》,李大媽有依法繼承配偶遺產的權利。盡管李大媽與王大爺是再婚,但他們仍然是法律上承認的合法夫妻,李大媽依法應當繼承老伴的遺產。
這就意味著,在法律意義上,老人再婚后,其老伴兒將成為合法的遺產繼承人,與子女一起繼承遺產,這對很多子女而言,是難以接受的。為了消除這位繼承者,很多子女不約而同地選擇:反對父母再婚。
撕裂親情
多個“后媽”麻煩多
“兒女們不是擔心財產嗎?我給他們財產就是了。”再婚前,張大爺仔細研究了《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也知道老人再婚會引發財產問題。于是,他與徐婆婆商量之后,決定到公證處去做一個財產公證。
公證書將各自的財產做了仔細劃分,約定:婚前的財產各自擁有,并由各自的子女繼承。不過,張大爺考慮到,如果他去世后,自己的子女有可能會對繼母照料不周,于是,他在公證書上加了一條:如果自己的子女虐待繼母,將自動失去遺產繼承權。
就是這最后一條,給再婚套上了枷鎖。本來,張大爺的子女對繼母沒有贍養義務,可最后一條就讓兒女們以后要承擔贍養繼母的責任。憑空多出一個沒有親情的老人來贍養,兒女們都群起而反對。
張大爺生氣了,撕毀公證書。他有兩套房屋,價值60多萬元。他打算賣掉其中一套,與新婚老伴兒度過一個愉快的晚年。兒子知道老人的想法后,以其中一套房屋是自己購買為由,將老人攆出家門,親情徹底撕裂。
為了親情
再婚夫妻被拆散
“有一位老人再婚后,與再婚妻子生活了26年,最終被兒女們強逼著離婚了。”成都老年知心熱線的志愿者吳老師心情沉重,講述了一對老人的辛酸故事,“今年初,老翁已80多歲,病情加劇。為爭奪老人的財產,兒女們加緊了行動。首先想到的就是剝壓繼母的遺產繼承權。大女兒是一名法學教授,憑著對法律條文的熟知,他們最終通過一紙判決,讓繼母敗訴,最終一對20多年的老伴兒被拆分,繼母喪失了大部分財產繼承權。”
“這件事例中,老翁的態度最為關鍵,老翁最終傾向于兒女的骨肉親情,聽憑兒女的擺布,違心地做出了傷害老伴兒的事情來。”吳老師痛心地說,“老人是最渴求親情的,臨死都想著如何維護兒女們的利益。”
專家建議
財產公證
給再婚“技術保證”
長期從事老齡工作的肖先生建議說:在財產面前,很多老人想再婚,但想到扯不清的財產關系,最終只能放棄。老人一旦進行結婚登記,那么財產問題就將提上法律程序,難以回避,這就是一紙婚書讓很多老人畏之如虎的原因所在。前些日子,學術上曾對這種情況提出解決的辦法,即不一定履行婚姻手續,這樣可以不涉及財產問題?墒,老人們的傳統觀念很重,思想上比較排斥,難以施行。不過,還有另外一個途徑,那就是進行婚前財產約定。鑒于財產公證可能引發的新的枷鎖和障礙,再婚老人應慎之又慎,仔細斟酌條款,不要人為地增加子女的責任和負擔,求得子女的支持。既然再婚是為了相扶相伴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何不避開財產糾葛。因而,公證的財產可以約定: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以及雙方親子關系不變,或一方自愿放棄另一方的財產繼續權等。
最后時光
別讓財產困住了
省社科院學術顧問林凌教授:老人需要贍養,還會留下財產、遺產的爭議,影響家庭團結、和睦,需要社會輿論正確引導。老人再婚有很多復雜的問題,其中一個就是財產問題。老人的住房、醫療、救助、婚姻、臨終服務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應該提倡老人再婚,不要因為一個財產問題,困住老人最后的時光。
老年知心熱線義務助老志愿者申耀成:近幾年,由老人再婚引發的問題很多很多,不少老人都有一個感人的故事。社會應該幫助老人克服再婚的心理障礙、財產障礙,讓老人的晚年生活更幸福。
律師說法
老人再婚 “財產規則”這樣定
記者快評
別讓財富鎖住老人最后的幸福時光
“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一語道破老人再婚個中辛酸。不管是老人還是小年輕,都需要一個關心呵護的伴侶,伴侶的位置絕非是子女或朋友所能替代的。
貧賤夫妻老來伴。曾看到農村一對老夫婦,老翁織席而賣,老婦養豬而沽,終身微薄積蓄,住不過30平方米磚房,臟亂不堪,可是老翁老婦卻終日微笑,樂觀豁達,今日不管明朝事,不知煩惱。我知道他們因何而笑:即使一無所有,只因年老相伴,也是富甲一生。
財富不是枷鎖,貧賤不是鐐銬。年老時光短暫,一刻歡樂,也勝過長年孤苦。
一個年輕妻子曾深情地對她的恩愛丈夫說:“離開塵世時,我一定要走在你的前頭,因為我不知該如何捱過沒有你的晚年!”此心度人,誰又能面對失去老伴兒,孤寂度過余生的日子?!
老父老母給了我們生命,養育之恩難以回報。為人子女,千萬不要被財產蒙蔽雙眼,別讓財富鎖住老人最后的幸福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