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對于癲癇病的藥物治療應該都不陌生,癲癇病患者選擇藥物治療一定要了解癲癇病的用藥原則,專家總結癲癇病患者用藥的十點基本原則:
一、尋找病因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利用現代檢查手段努力找出癲癇病發作的原因.如顱內炎癥、腫瘤、寄生蟲、外傷、腦血管病等,并積極地進行病因治療。對病因一時弄不清者,為了控制發作先可選用適當的藥物治療。
二、根據發作類型選用藥物常用的抗癲癇病藥物各有特點,對不同類型的發作療效也不一樣。在明確癲癇病發作類型的基礎上選用適當的藥物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三、何時開始治療癲癇病的診斷一經確定,一般就應立即開始治療,其目的是為了控制發作并最終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但是在開始抗癲癇病藥物的治療前,必須有正確的診斷,一定要區別癲癇病或非癲癇病發作,因為并非每個發作事件都是癲癇病。如果一旦給病人下了癲癇病的診斷,會給病人帶來一系列治療和社會問題,因此治療前,一定要明確診斷。癲癇病病程短治療效果好,病程越長藥物控制作用越差,所以治療應盡早開始。
四、治療要取得病人及家屬的合作必須向患者和家屬說明藥物治療的意義、注意事項、服藥方法、大致的療程、可能發生的副反應,并向他們說明要合理地安排病人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消除病人的精神負擔和自卑心理。
五、單一藥物治療即只用一種藥物進行治療?拱d癇病藥傳統的使用方法是常先用一種藥物,由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若繼續發作,就加用第二種藥物,逐漸增量。有的甚至一開始即采用兩種藥物,以希望達到協同作用,或希望兩種藥物小劑量使用可較一種藥物大劑量使用更少產生中毒反應。
六、抗癲癇病藥物治療原則臨床上應用抗癲癇病藥物治療時,總的原則是使用最少的藥物和最小的藥物劑量完全控制癲癇病發作,同時在應用藥物過程中又不產生明顯的毒副反應。
七、注意抗癲癇病藥物的相互作用癲癇病患者常需長期服藥,有時服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癲癇病藥物,或因患有其他疾病而服用了抗癲癇病藥物之外的藥物,這些藥物間都會發生復雜的相互作用,通過抗癲癇病藥物血濃度監測已經發現抗癲癇病藥物之間以及抗癲癇病藥物同其他藥物間的這種相互干擾現象。
八、注意觀察抗癲癇病藥物的副反應抗癲癇病藥物都有各種各樣的毒副反應,,在較長時間的服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觀察,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醫生報告,而且在用藥早期要注意血象、肝臟功能、腎臟功能的檢查,檢查的頻度由醫生酌情而定。
九、停止藥物治療的原則與時機但不應該突然停藥,必須遵循逐漸停藥的原則。突然停藥可能導致發作增多,甚至出現癲癇病持續狀態。一般認為在發作完全控制了3~4年,且腦電圖無癲癇病波后方可考慮逐漸停藥。但腦電圖異常、有加重傾向者或腦電圖呈持續異常者原則上不能停藥。有資料表明,減藥速度慢,復發率低。
減藥時間超過半年復發率明顯降低。全身性大發作減藥、停藥過程以一年為宜,小發作則需半年。如同時服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應先逐漸停用半衰期短的藥物。有人認為發病年齡大于30歲不應停藥,必須長時間或終身服藥。停藥后如癲癇病發作,應查找誘因并應恢復治療。
十、遵醫囑堅持治療病人在有效的醫學監督下堅持長期服藥,同時也將自己在藥物治療過程中的效果、副反應等有關情況不斷地向醫生反映,如有必要由醫生根據病情加減或更換藥物或調整服藥時間。病人或家屬切不可輕易自行停藥、換藥,以免誘發病情惡化,或使已經取得酌某些療效化為烏有。
癲癇病治療專家指出藥物治療過程中,患者和家屬的配合是治療取得成功的關鍵。應盡可能地讓患者及其家屬了解病情和治療方案,做到不隨意改變治療計劃,定期復查,準確記錄發作的次數和類型,以便根據病情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癲癇病患者用藥的十點原則一定要認真遵守,對于癲癇病的藥物治療如果沒有效果,可以咨詢醫生是否可以手術治療,特別提醒手術治療并不適合每一位癲癇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