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癲癇病患者為什么需定期復診?癲癇病患者復診時間,在開始治療1個月內最好每1~2周內復診1次,如發作控制滿意,又無明顯毒副作用發生,以后可間隔1~2個月復診1次。這期間病情如有變化,或出現毒副作用,應隨時復診。
癲癇病醫院專家介紹,癲癇患者定期復查,一方面觀察發作控制情況,通過血濃度監測,根據血藥濃度度化,及時調整藥物劑量,以確保不再復發。正規系統的癲癇病治療,始終都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治療開始階段,醫生要觀察初步選定的藥物效果如何,劑量是否合適,有無過敏等毒副作用。
如果初步選定的藥物療效欠佳或毒副作用明顯且難以克服,應指導患者安全換藥。同時還要進一步觀察療效如何。復診時,醫生應對患者的心理狀況、學習、生活、婚姻等問題進行指導、咨詢。最后維持治療癲癇病不發作一定時間后,指導減量。直至發作不復發,藥物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