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2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碰上對方多情終究不是件討厭的事,哪怕你對他再沒感覺,總也能滿足點小小的虛榮。而被對方視作自作多情實在是非常沒面子的事——如此,事實上你并不對他多情,而是他自作多情地以為你自作多情而已。
讀書時,曾經有個男同學來替另一個男同學做“說客”,我一口推脫了,他糾纏再三,覺得沒有完成“使命”,要我說出個所以然。
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也說不出為什么。我煩不過,隨口開了句玩笑,我對你有意,這理由行了吧。他大吃一驚,說,不會吧,你什么時候對我有意?我笑著說,挺久了。他其實早和我一位初中時的女同學戀愛了,而且,我向來知道他是那種輕浮孟浪的男生。
他忙解釋半天,說出種種不可以的理由——還當真了。我也沒料到他日后到處跟人說,我暗戀他,并且多時。天啊,真是有口難辯,我是素來矜持的人,別說對他無意,即使對誰真的有意,也會掖著藏著,唯恐對方看出失了面子的。
于是不少人知道了我暗戀某某多年,可誰也不當面說,大家都是副你知我知的樣子。也不好刻意找他,怕被人誤為找他表白愛慕。找了個隨意的場合,對他說,那次開句玩笑,你怎么當真了?他看我一眼,似笑非笑,說,我沒當真啊--倒好像是我太當真了。他沒旁的優點,長得不錯,有那種自認為全世界女子都愛他的資本。
再不好說什么,怕越描越黑,他的神氣是對一個暗戀他而他無意的女孩的體恤、同情與理解--他自作多情起來,我真是跳進最清的江河也洗不清了。
直到現在,我可能在他和一些“知情”的同學們中,還存著這個“秘密”。有時想起便有去找他澄清的沖動。我的確沒喜歡過你,請你務必相信我!唉,但男女之間的事不比旁的,是最易誤讀的--他一定會大吃一驚,想,天哪,這人怎么到現在還這么癡情!其情可撼天矣。
工作后,又被人誤讀一次。因為對方曾操持過詩歌營生,常常在晚上打電話來討論些文學與人生。他不是本地人,人也挺輕松風趣--最主要的是,我知道他在老家有個情深意篤的女友,于是心無掛礙地與他聊。也不知是什么信息使他覺得我對他有情,一次打電話時,他吞吞吐吐提醒我,他有女友的——似乎我正逼著他變法娶我。我開始還未反應過來,等反應過來氣憤不已,覺得他好不自作多情。
當然,日后仍是朋友;畢竟,他生怕別人對自己有情而負了家鄉女友,此情可諒。不過他也實在多情得沒道理,一個女子在對友情與愛情前的反應是不同的,如是后者,她多半不會拉拉雜雜口無芥蒂地和他盡扯些文學人生。
綜上教訓,與異性交往時千萬別沒心沒肺。
一不小心便會給自我感覺良好的對方授之以柄。如果你對他有意也罷了,而真的無意,這種被視作“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尷尬真是惱人——日后,你若是獨身,他會認為你除他之外巫山皆不是云;而你若有了另一半,他會認為你心灰意冷,草草了此終身大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