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2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無所事事在網上游逛,當我的手放在鍵盤上時,中指上的石頭的光芒在日光燈下閃爍。說老實話并不喜歡戒指這種首飾,它常常太緊,勒得手指出現一圈痕跡。但如果太松,又會不知不覺地滑落。帶到習慣了,一旦突然摘下來,又覺得左手冷嗖嗖地冒冷氣。非常之矛盾的首飾,和愛情一樣。
按北歐的傳說,女人的左手上有魔鬼,給女人一個不安分的靈魂,當一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的時候,就要用戒指把女人的手指套住,把魔鬼驅逐出去。
這是男人常用的手法,就像董永把七仙女的衣裳收起來一樣,古今中外皆是,然而女人是心甘情愿的吧。
否則帶上了可以摘下來,作為一個主婦,難道不知道那個傻小子把羽衣收在那個角落里?
不喜歡帶戒指的女人在心靈的深處,是喜歡自由的,例如三毛例如安妮寶貝。但是她們仍然擁有屬于自己的戒指,戒指代表了一段愛情曾經真實地存在過。有天愛人不在了,感情消失了,只有掌中的那枚小小的戒指給女人一點回憶的慰藉。三毛在進入哥倫比亞旅游時(當時荷西已經去世了),為了安全不得不把結婚戒指摘下來,掛在脖子上,她形容自己看到手上的那圈戒痕時,滿心的不自在。
我也是一個不喜歡帶戒指的女人,也許與星座有關,對于這種首飾的興趣不會超過12小時,總是感到手指頭的不堪重負。
可是有一天,有一個人買了一個戒指給我,那種相當簡潔的形狀,中間一個小小的石頭,然后就套到我的手指上了。
想起亦舒對喜寶的描寫——“喜寶挑了珠寶店里最大顆的鉆戒,戴在手指上因為太重會歪在一邊。可是她戴著它,在寂寞的時候轉動它。如果沒有很多很多的愛,有很多很多的錢也可以……”想起這段文字,心里有種糊里糊涂的快樂與哀傷,但是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我的戒指仍是心甘情愿地被帶在手指上,并留下了一圈深深的痕跡。一直烙到心里。因為,這是一個愛我的男人掏錢為我買的戒指。女人,心底渴望的還是很多很多的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