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7-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地方標準品種再評價工作的要求,在臨床醫藥學專家的積極協助下,國家藥品監管局對78種呼吸系統用藥和115種維生素及礦物質類藥品地方標準品種完成了初評、復評和評價后的分析整理工作。現將評價結果予以公布(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1.認真組織傳達本通知,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2.對通過再評價品種的要求。要求在標準制定的后續工作中,除按規定進行的規范藥品名稱、提高標準、完善使用說明書等工作外,限定的內容必須認真落實,并報國家藥品監管局審批。
3.擬停止使用品種的處理和要求。相關單位對此結果可提出申訴意見,兩個月內經由所在省(區、市)藥品監管部門報國家藥品監管局安全監管司。逾期未提出申訴意見又未說明理由的,視同無異議。
4.需統一、調整處方及補充資料的品種的處理。經評價,有71種藥品地方標準品種分別存在同名異方、同方異名、含量各異等混亂情況,其中維生素及礦物質類藥尤為突出。為有效地解決這一問題,真正達到整頓和治亂的目的,國家藥品監管局將協同有關方面共同研究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