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日報》報道,因室內污染引發的索賠官司,近來在北京市法院明顯增多。但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建筑物中空氣質量的統一標準,因此,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因室內污染引發的百萬元索賠官司,給法官們出了道不小的難題。
美國安內維爾技術有限公司是這起官司的原告,被告則是首都時代廣場。據原告說,去年4月,他們搬進了首都時代廣場815房間,成為被告的一名租戶。但不久,員工們便感覺815房間內有股強烈的異味。當時時代廣場解釋說,這可能是建筑工人留下的尿液味道,過幾天就好了。孰料,這股異味卻一直存在,且員工普遍出現頭痛、咳嗽、眼睛發脹等癥狀,其中多人病休,嚴重影響正常工作。去年7月,北京市化學物質毒性鑒定檢測中心對該房間空氣進行檢測,結果發現氨氣濃度嚴重超標,最高處超標25.6倍。他們現要求解除與被告時代廣場訂立的租賃協議,并要求被告賠償各種損失100萬元。
首都時代廣場則聲稱,他們也委托北京市勞動保障科學研究所進行了檢測,雖然室內氨氣含量較高,但檢測結果并沒有超過國家標準。他們還認為,氨氣對人體造成不舒適感,是否就一定對人體構成傷害,也沒有權威認證。另外,室內氨氣的產生,是建筑單位為防凍攙加的含有尿素的固體添加劑所致,與自己無關,并請求法院追加建筑單位為第三人。
法庭上,雙方就氨氣超標究竟依據哪項國家標準展開了激烈爭論。原告認為應當參照國家發布的美容美發院內的標準或國家衛生標準,而被告則堅持認為應當參照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車間氨氣含量標準,如依據前者,815房間的氨氣含量超標數十倍;而依據后者,則不存在超標問題。此案在裁決時究竟參照哪一項標準,將決定官司的輸與贏。這是北京市目前索賠數額最大的一起建筑物室內污染官司,因而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