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9 來源:癲癇在線 作者: 我要糾錯
癲癇要治療到什么程度
不同癲癇病人對抗癇治療的要求差異很大。有些病人家屬在治療中感到發作有所減少,或發作程度有所減輕,或大發作變成了“小發作”就感到滿意了。
我們認為癲癇治療中,絕大多數病人經過一段(1—3個月以內)治療后,應該不再有任何形式的發作,即發作完全控制,這樣才算治療效果比較理想。如一種藥物或一種治療方法達不到上述標準,病人及家屬就應積極配合醫生,調整藥物或改用其它療法(如外科手術治療等)以期達到最佳療效。
但是,目前確有少數癲癇病人(約占臨床就診病人的10~20%)經各種藥物、各種方法(單一、合并用藥,手術)治療,且血中藥物濃度達治療范圍,其疾患仍不能達到理想控制。對這種病人由于其腦中的病變達一定程度,或病因不能糾正,目前確實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只要發作有所減少或程度有所減輕也就行了,切不可為盲目追求高療效而加大藥物劑量或合并用藥而使病人終日處于藥物中毒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