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9 來源:尋醫問藥 作者: 我要糾錯
你知道每年由癲癇病患者造成的,交通肇事有多少嗎?
曾XX肇禍的原因,無疑是在駕車行駛途中癲癇病發作,由于意識短時喪失而失去對車的控制。也就是說,肇事的直接原因是疾病,而非主觀犯罪(我想,他因此而免獲死刑);其犯罪行為,在于其患癲癇病后,隱瞞病情,得以通過體檢和駕駛執照年審,釀成重大交通肇事。曾XX的悲劇是癲癇患者駕車肇事中后果最慘重的一例,而存在于現實生活中的同類悲劇或隱患,有多少呢?此處試舉幾例:
2006年11月15日,有記者報道,從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附屬醫院神經外科獲悉,在該科近年收治的400余例癲癇病人中,成人患者127例,其中7人有駕駛證,4人是專職司機。
筆者一個同事在進行一項“癲癇病的社會心理學研究”時,約談了24個癲癇病人,其中競有三人有駕駛證。問到他們行駛途中有無發作時,兩個人回答“有”:一人發病時撞在了樹上;另一人,每次開車都請一“副駕駛”坐在旁邊,囑其發現自己有發作征兆時,立即采取措施緊急靠邊、停車。
北京郊區XX縣一個癲癇患者開車途中犯病,汽車失控,把坐在車上的妻子甩出,傷重斃命。
這幾個例子不讓人觸目驚心嗎?我們沒有作過系統的研究,拿不出癲癇患者隱瞞病情獲取駕照造成交通事故的準確數字,但勿需多言,癲癇患者違規駕車是一個迫切值得關注的安全問題。
所以建議患者還是要注意,在發作未獲良好控制的情況下,是絕對不應當駕駛機動車的。這樣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