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11-27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什么樣的癲癇病患者不能生育
首先,特發性全身型、原發性癲癇患者可與正常人結婚,但應勸其不育。雙方有癲癇家族史或一方為癲癇患者,對方僅有腦電圖異常放電時也應勸其不 育。一方有家族史,已生過患癲癇的子女,也不應生育二胎。女性癲癇患者又有明確的家族史者,如已結婚應勸其不育。全身性發作患者,腦電圖有異常放電,其同 胞中也有類似表現腦電圖的,應勸其不育。無家族史及家系腦電圖異常的癲癇患者,在育齡期內癲癇治愈(包括腦電圖恢復正常)1年后可生育。癲癇如已治愈或雖 未治愈但沒有服用藥物者,喂奶是不受影響的。
正在服用抗癲癇藥物的婦女,其乳汁中含有藥物成分,為避免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建議改用人工喂養。已經治愈停藥、數年未發作的,完全可以和正常 人一樣生育。偶爾發作1次(發作周期在半年以上)沒有服用任何藥物的,也基本上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生育。發作得到控制,仍在服藥的,要視藥物的性質,權衡利 弊,是否生育。發作未得到控制或發作較頻繁的,建議暫不生育。
受孕前到癲癇?崎T診進行咨詢;颊呒捌湔煞驊撝婪盟幬锏哪赣H生的孩子發生畸形的概率是正常人群的2~3倍。但實際上90%以上的服用藥物的婦女生育的孩子是完全正常的。應該詳細了解家族中有無發生畸形的情況,采取多種防護措施可以使這種畸形危險性下降。
繼續抗癲癇藥治療:除了少數在計劃懷孕前發作已停止多年,輔助檢查已沒有異常的患者,可在受孕前逐漸減少或停用抗癲癇藥外,大多數患者在受孕和 妊娠期應繼續給予抗癲癇藥物的治療。因為妊娠期的發作,特別是全身強直一陣攣性發作,有可能造成母體損傷,導致流產或其他對胎兒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