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5-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每個人都有工作的權利,對于癲癇病患者來說雖不是容易的事,但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誰說癲癇病患者不能工作!要知道,癲癇病患者是需要被關懷的,保護的,但過度的保護,會不利于患者日后獨立的生活能力。只要按照日常合理的安排,遵循醫囑要求,控制癲癇病發作,選擇恰當的工作,癲癇患者工作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工作要有選擇性,一定要避免不利于病情的因素,遵循以下幾點原則:
1、確保在在工作中突然發作時自己不會受到意外傷害,也就是說工作環境要安全。應避免電工、機械操作、水上作業、高空作業、地下單獨作業、火爐邊、爆破、接觸強酸強堿或劇毒品的職業或工作。
2、確保工作中發作時不會傷及他人或對社會造成損害、像駕駛交通工具、指揮工作和一些特殊的社會工作等,癲癇患者均不宜從事。
3、確認工作環境不會形成發作誘因。比如,強體力勞動和長時間的閱讀、下棋、計算、繪畫和過度腦力勞動,容易造成疲勞;強噪聲、強光刺激的工作環境,容易使患者神經受刺激;以及有強烈異味刺激的工作等,這些職業或工種癲癇患者均不能從事。
誰說癲癇病患者不能工作!癲癇病患者也有工作的權利,承擔家庭的責任。只要選擇恰當的工作,避免一些誘發因素,控制好病情,癲癇病患者工作是完全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