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2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在紅藻眼中,我就是她的“私有財產”。因工作關系,我應酬不少,每當這時,她就強迫我和她同房。明明車子停在樓下,我半點心情都沒有,她卻一“要”再“要”,以便確保我不能再招惹別的女人。而我回家,她總是強迫我脫光,檢查我身上是否有別的女人的口紅或者長發。
凌風和我表情都有點“窘”,我明白倘不是過分壓抑,一個男人是不會向陌生人傾訴這些難言之隱的。
做了十一年夫妻,我還是無法理解這個外表美麗至極的女人。也許她內心很自卑,知道自己文化低,擔心出丑,所以盡管我介紹了好幾個不錯的工作,她都推掉了。她衣食無憂,每一季的衣服、鞋子,我都會替她搭配好放到衣柜里。她依然愛睡懶覺,有什么不開心,不是跟我吵架,就是打長途電話跟娘家人講。她知道所有的“爛攤子”,自有我去收拾。她絲毫感受不到生活的壓力,也許唯一的壓力不過是怕失去我!
長期以來,支撐我維護這個家的力量是孩子。然而在孩子前途設計上紅藻也與我意見相左。我無法說服這個“近視眼”的女人。
紅藻也很虛榮,她還讓我給她的晚輩介紹對象。為了討得耳根清凈,我只好讓自己未婚的手下去應應景。背地里,我卻字字血淚地告訴他們:“結婚是終身大事,不能馬馬虎虎地只看中女方的長相、身高等外在條件,一定得找一個品行、修養、能力等各方面資源配置合理的。”
像凌風這樣驕傲的男人,并不是來尋求什么實際幫助的。他終于結束了訴說,苦笑著說:“我知道紅藻是不會有這么沉痛的反思的,因此,我還得繼續在圍城中服苦刑。這樁毫無共同語言的婚姻,哪一天才是個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