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9-24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問:在銷售部工作了兩年,不時發火,面對著一群不會動手、不愿干活的年輕人,面對著無法完成的工作任務,我急得經常要發火。雖然最后工作都圓滿完成了,但我不滿意自己在這個過程中發了火。如果我不發火,工作是不是更好做呢?或者不發火,工作一樣能夠完成,那又何必增加我手下的員工的心理負擔呢?
林莉
答:人格魅力最重要,發火不發火只是外在的表現。一個成功的經理人處世能力高于工作能力,應該懂得如何合理利用資源和如何投資,資源———人力資源,投資———感情投資。做人要厚道,予人以溫暖,潤物細無聲,說來容易做來難。發火是因為承受壓力太大,是一種宣泄的表現。一個能夠把握工作、驅動人群去取得好的效益的人確實不是應該隨便發火的。你要學會自我減壓,別把一些小事看得太重,這樣會減少你發火,也不用自己忍得那么苦了。任何一件工作都不是某一個人的,都必須同事間相互配合,如果影響了以后的合作關系,就更無法很好地完成工作。一個脾氣不好的人,就會被集體,特別是集體的領導認為是不適合在本企業干,即使你再有才干,別人不承認你,不配合你,你就無法立足。
生產墨盒和硒鼓的Rinotek公司的創始人查馬雷斯創業之初對管理“一竅不通”,完全是一種獨裁的管理模式。他與雇員的緊張關系日益加深,隨之而來的是雇員的生產效率日漸下降。雇員的所作所為和他希望的剛好相反。有時候他還大發雷霆,朝著不服從命令或未能達到他的標準的雇員咆哮。他的“命令—控制”模式代價昂貴:“我疏遠了下屬,失去了很多優秀員工。”后來他決定采用其他策略,學著去挖掘雇員的工作熱情和長處,讓他們充分發揮才能。他不再要求雇員以特定方式行事,而是設法了解雇員的喜好,了解什么能使他們為之全心奉獻。“我開始懂得,作為一名企業領導,就意味著要充分發揮人的長處,而不要因為手下的短處而責備他們。”當事情未能按他的設想發展時,查馬雷斯也不再發脾氣。重要的是做到虛懷若谷,相信部下有處理問題的能力。近年公司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人員流動率也大幅下降。
話說回來,火該發得發,不發下次還會犯同樣的毛病。但,關鍵要知道發火的目的,發火是為了能盡快解決問題,為責任人增加壓力,避免下次再犯同樣問題,千萬不要為了泄憤和指責而發火,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問題。發不發火要根據你面對的人而定,有些人就是需要用強力去壓制,才能激發他的潛能。人生如戲,管理同樣如此,管理也需要導演一出好戲。如果不發火,也許你的下屬永遠不知道上進,永遠沒有壓迫感。當然發火要有藝術,要在適當的時候發。要做到收放自如。有時候發火是可以幫別人改進的,當然沒必要的發火是不可取的。
其實解決問題的途徑并不只發火一項,俗話說:“蛇打七寸”。員工弱點是什么,你就用什么來制服他。比方說,他怕不怕丟工作?如果怕,來個軟硬兼施、先苦后甜,那這個人是你絕對可以收服的。如果他不怕,就要看他的工作能力能否另找人取代,盡量換人逐步接手他的工作。那樣表面上他無所事事,你也不罵他,實際上他已經離“死”不遠,時機一到,給他個最后機會獨立完成所有工作,順便強調你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