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7-08 來源:尋醫問藥網 作者: 我要糾錯
牙外傷包括牙周膜的損傷、牙體硬組織的損傷、牙脫位和牙折。常見的牙急性損傷有:
1)牙震蕩:外力作用下發生的頓性損傷,主要影響牙周膜和牙髓。輕度可不予治療,暫不用患牙咀嚼食物,即可恢復正常。重度牙松動者可對患牙行簡單結扎固定,如證實以有牙髓壞死,患牙應進一步行根治。
2)牙脫位:牙受外力作用而脫離牙槽窩者,可分為不完全脫位和全脫位。牙脫位的治療以保存牙為原則,牙移位、半脫位或嵌入深部等部分脫位者,均應先將牙充分復位,然后固定2—3周。如牙已完全脫落,但離體時間不長,可將脫位的牙行再植術。牙脫位的固定方法長用牙弓夾板固定法、金屬絲結扎法及尼龍絲結扎粘接法等。
3)牙折:時因外力直接撞擊而引起的,可分為冠折、根折、冠根折三類。冠折:若缺損小僅累及釉質,可將銳緣磨光;若暴露牙本質,并輕度敏感者行脫敏治療;若敏感重者,氫氧化鈣墊底待有足夠修復性牙本質形成后再用復合樹脂修復牙冠形態;若傷及牙髓,則應盡量保髓,待牙根形成后行根治,最后用復合樹脂或烤瓷冠修復。根折:對根尖1/3折斷,在許多情況下只上夾板固定,無需牙髓治療。對根中1/3折斷,先復位再行夾板固定。對頸側1/3折斷并與齦溝相溝通時,牙周情況好者可在切齦術,正畸牽引術,牙槽內牙移位術后3個月,行樁冠修復。
4)冠根聯合折:凡可做根治,又具備樁核冠修復時應證的后牙冠根折,均應盡力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