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6-17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掛號證是學生在本校門診部就醫享受公費醫療的唯一憑證,就醫時需出示掛號證,否則按全費處理。掛號證不得轉借他人,如果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到門診部補辦。
二、學生患病,確需校外就醫時,須經門診部同意,并開具轉診證明,到指定醫院就醫,否則醫藥費一律自負。轉診醫藥費憑轉診證明、醫院收據及北京市公費醫療專用處方到門診部按規定報銷。
三、急診就醫須由當日門診部值班醫生開具轉診證明外出就醫。憑轉診證明、醫院急診診斷證明及處方到門診部按規定報銷醫藥費。
四、門診部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設有門診,其他時間設有急診值班醫生。
五、就醫取藥須持醫生開具的專用處方,急診病藥量限三日量,慢性病限一周量,不得點名開藥和要求開診斷證明,病假條一律不得后補。
六、學生入校前已患有疾病或患有隱性疾病(入校前患病經治療暫時穩定),在校期間可能患發病的,一旦發生,與其相關的醫療費用我校公費醫療每年僅負擔90元。
七、學生實習期間患病,須持本證明和公立醫院急診診斷證明、收據、專用處方,按每人每月公費醫療標準的三倍(7.50元×3)報銷。
八、學生寒暑假期間患病,須持公立醫院的診斷證明、收據、處方按實際放假時間標準費報銷(寒假:7.50元,暑假:15元),超過部分自理。走讀生非假期發生的急診參照假期報銷規定執行。
九、學生因病休學期間(一年內)應在指定的一所公立醫院就診,報銷時須持休學證明、處方、收據按北京市公費醫療及我院相關規定給予報銷。
十、學生間如發現傳染病,須及時報告門診部,以便及時采取預防、消毒及隔離。
十一、醫療報銷有關規定由門診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