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9-06-16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有一位心理學家從大量的青年人中挑選出一批日常觀察“最正常” 的人,這些人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事業有成,家庭幸福。 通過心理測驗卻發現半數以上的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焦慮、抑郁癥狀,有些還比較嚴重,因此精神正常并不意味著沒有一點問題。正常人也可能出現短暫的精神病理現象,只是時間短、程度輕、尚不能貼上精神障礙的標簽。
1、類神經癥表現
(1)疲勞感:感到疲憊不堪,但持續時間相對較短,不伴有明顯的睡眠和情緒改變。經過良好的休息和適當的娛樂即可消除和減輕。
(2)焦慮反應:焦慮反應是人們對環境中的一些特定情況進行適應的反應方式,正常的焦慮反應通常有其現實原因,也不至于反復出現。如面臨高考,有些學生坐立不安,甚至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 高考過后,一切煙消云散,屬正常情緒反應。
(3)類似歇斯底里現象:多見于婦女和兒童。有些女性和丈夫吵架時,盡情發泄,大喊大叫,撕衣毀物,甚至威脅要自殺。另外兒童可有白日夢和幻想性謊言,把自己幻想的內容當成現實,并繪聲繪色地描述,這是由于中樞管理機制不充分、不成熟所致。
(4)強迫現象:有些腦力勞動者特別是辦事認真的人晚上難以入睡,反復思考今天作了什么事或明天計劃做什么,這種思考自己意識到沒有必要,但還是反復地想而通宵不眠。
(5)恐怖和對立:我們站在很高但很安全的地方時仍會出現恐怖感,有時也想到會不會向下跳,甚至于想到跳下去是什么情景。這種想法很快得到糾正,不再繼續思考,就屬正常范圍。
(6)疑病現象:很多人都將輕微的不適現象看成嚴重的疾病, 特別是在親友、鄰居因某病死亡之后容易出現。經檢查如排除相關疾病后能接受醫生的勸告,屬正常現象。
(7)失眠:正常人有時會通宵不眠,但有現實的原因,如一個人失戀了、考了零分。但持續一周以上的失眠,應找心理醫生就診。
2、類似重精神病現象
(1)抑郁: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有心境的波動。災禍突然降臨會使人處于急性悲傷之中,通常持續30~60天,有的達到重癥憂郁程度,但一般不超過6個月,否則應視為病態。
(2)易激惹性:正常人有時會暴怒、沖動、毀物,但通常有促發事件而且能較快地恢復平靜,事后常感后悔并能理智地向他人道歉。
(3)偏執和自我牽連現象:任何人都有自我牽連傾向,即假設外界事物對自己影射著某種意義,特別是對自己有不利影響。有些偏執現象眾所周知。如自己走進辦公室時,人們停止了談話,這時往往 會懷疑他們在議論自己;領導不點名批評某種不良現象,首先想到領導在批評自己。這種現象是一過性的,而且經過片刻的疑慮之后就會 省悟過來。這種現象持續存在,影響其生活、工作時才屬病態。
(4)錯覺:正常人在光線暗淡、恐懼緊張及期待等心理狀態下可出現錯覺,但經重復驗證后可迅速糾正,成語“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等均是典型的例子。反復或持續出現錯覺要考慮腦器質性精神病。
(5)幻覺:正常人在期待的情況下,如等候朋友和等待約會, 心情非常迫切的情況下,可聽到叩門聲、呼喚聲。經過確認后,自己能意識到是幻覺現象,醫學上稱之為心因性幻覺。
3、正常性格變異
人的性格不可能都是一樣的,有些人的個性沒有達到病態人格的程度,但為人處事或在某些方面又和很多人不一樣,屬于正常性格變異。性格變異是普遍存在的,不能輕易地給予病態人格的診斷。我們 常說的“二百五”、“十三點”、“糊涂蟲”等除智力低下和人格障礙外,大部分屬于腦功能協調欠佳。醫學上難以概括,仍屬正常范圍。
(1)自笑、自言自語、自戀:有些人在獨處時自言自語,甚至 于邊說邊笑,但有客觀原因,能選擇場合,能自我控制,不影響工作,屬正常范圍。
有些人有明顯的自戀傾向,自我欣賞,每天反復多次照鏡子,甚至于請親友欣賞自己的容貌、服飾等,但能自我控制,屬正常范圍。
(2)“怪異”行為:有些女孩子剃光頭,男孩子扎辮子,有意穿破衣服,行為明顯脫離社會常規,但結合所處的生活圈子來看又可以理解,屬正常范圍。
“正常”與“異常”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正常人可以有某些“異常”行為,精神病人可以保留部分“正常”功能。我們要培養自己適應社會的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但不可追求“完美”和“絕對” 的心理健康,因為這種狀態不可能存在。